教職員宿舍配置作業
類別 | 館樓 | 申請人資格(專任) | 宿舍保養修繕費(每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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眷屬宿舍 | 華岡新村 | 具教授、副教授、助理教授或行政一級主管、院長、所長、系主任資格者。且以有配偶或與直系親屬共同生活者為限 | 依硬體設施不同分別為 7,200、10,000元 |
雙溪新村 | |||
單身宿舍 | 華岡新村 (套房) |
具講師以上資格者 | 依坪數大小分別為 4,500、5,000、5,500元 |
華岡新村 (雅房) |
具講師以上資格者 | 依坪數大小分別為 4,400、4,500、7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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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溪新村 (雅房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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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岡新村 (雅房) |
具辦事員以上資格者 | 1,900元/床 |
作業內容
- 申請:
依中國文化大學教職員宿舍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提出申請。 - 配置:
經會簽相關單位審核資格,簽奉核准,就現有可配置房舍進行分配 - 遷入:
A. 以書面通知申請者遷入,並通知會計室按月扣繳宿舍保養修繕費。
B. 簽訂「教職員宿舍借用契約」及辦理法院公證。 - 退宿:
A. 宿舍借用人如欲提出退還宿舍,應一個月前即當月五日前至總務處辦理退還宿舍手續。
離職人員應自生效日起二個月內無條件辦理戶籍遷出並交還宿舍,以完成離職相關程序。
B. 通知申請者限期搬遷,並清潔該空間及交回鑰匙。 - 管理:
依本校「教職員宿舍管理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相關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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