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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職員宿舍配置作業

類別 館樓 申請人資格(專任) 宿舍保養修繕費(每月)
眷屬宿舍 華岡新村 具教授、副教授、助理教授或行政一級主管、院長、所長、系主任資格者。且以有配偶或與直系親屬共同生活者為限 依硬體設施不同分別為
7,200、10,000元
雙溪新村
單身宿舍 華岡新村
(套房)
具講師以上資格者 依坪數大小分別為
4,500、5,000、5,500元
華岡新村
(雅房)
具講師以上資格者 依坪數大小分別為
4,400、4,500元
雙溪新村
(雅房)
華岡新村
(雅房)
具辦事員以上資格者 1,900元/床

作業內容

  1. 申請:
    依中國文化大學教職員宿舍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提出申請。
  2. 配置:
    經會簽相關單位審核資格,簽奉核准,就現有可配置房舍進行分配
  3. 遷入:
    A. 以書面通知申請者遷入,並通知會計室按月扣繳宿舍保養修繕費。
    B. 簽訂「教職員宿舍借用契約」及辦理法院公證。
  4. 退宿:
    A. 宿舍借用人如欲提出退還宿舍,應一個月前即當月五日前至總務處辦理退還宿舍手續。
      離職人員應自生效日起二個月內無條件辦理戶籍遷出並交還宿舍,以完成離職相關程序。
    B. 通知申請者限期搬遷,並清潔該空間及交回鑰匙。
  5. 管理:
    依本校「教職員宿舍管理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
相關法規

教職員宿舍管理辦法

表單下載

教職員工住宿申請單

教職員工退宿申請單